市规民约

延吉市市民文明公约

自觉守法    明礼诚信
爱岗敬业    创业自强
爱护公物    保护环境
崇尚科学    健康生活
尊老爱幼    家庭和睦
邻里和谐    民族团结
弘扬美德    热心公益
建设延吉    爱国奉献

《延吉市市民文明公约》解读:
1、自觉守法、明礼诚信
要求市民自觉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,行为举止、待人接物文明礼貌,与人交往诚实守信,履行承诺。这是建设“诚信延吉”的基本道德准则。
2、爱岗敬业、创业自强
要求市民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,恪忠职守,兢兢业业,克己奉公,服务社会;要有不畏艰难,务实创业,勇于争先,奉献社会的进取精神。这是建设“繁荣延吉”的核心要素。
3、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
要求市民遵守社会公德,爱护公共设施,维护公共卫生,珍惜自然资源,保护生态环境,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。这是建设“美丽延吉”的重要内容。
4、崇尚科学、健康生活
要求市民热爱科学,尊重科学,尊重劳动,尊重知识,坚定科学发展的信念和态度,反对封建迷信,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这是提升市民科学修养和文明素质的重要手段。
5、尊老爱幼、家庭和睦
要求市民孝敬父母,敬重长辈,关心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,理解、尊重老人的意愿;坚持男女平等,夫妻和睦,教子有方,家庭幸福。这是构建“和谐延吉”的必要基础。
6、邻里和谐、民族团结
要求市民邻里间以礼相待,互谅互让,互帮互助,民族间和睦相处,互助友爱,与人友善,正确处理人与人、人与社会间的关系。这是建设“平安延吉”的重要基础和保障。
7、弘扬美德、热心公益
要求市民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见义勇为,关爱他人,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。这是市民人道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。
8、建设延吉、爱国奉献
要求市民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,坚定的理想信念,热爱祖国,热爱延吉,把自己的事业、前途、命运与祖国紧密结合在一起,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,努力奋斗,奉献一切。这是建设“五好延吉”的最终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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